总局73、74号令的学习培训 |
时间:2023-06-21 20:32:43 点击: 次 |
6月12号,公司组织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今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73号、74号令。 总局的73、74号令主要是通过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人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人。
日管控:由安全员每日根据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周排查:由安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月调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日常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调度安排,形成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质量安全总监是指本单位管理层中负责质量保证系统安全运转的管理人员;安全总监是指本单位管理层中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员。 质量安全员是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质量过程控制的检查人员;安全员是指本单位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一般由质量保证工程师担任,质量安全员一般由相关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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